2022/02 作者:ihunter 0 次 0
1、政治监督
2019年1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:“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,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”。三次全会报告要求“切实加强政治监督”。一年来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,紧盯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,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,强化政治监督,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确保全党上下令行禁止、步调一致。
2、国家监察
2019年1月,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“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”。一年来,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体制优势,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,“打虎”“拍蝇”“猎狐”多管齐下,保持和强化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;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、有效性作为着力点,分类施策推进监察职能向国有企业、金融企业、高校延伸,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,大力推动“有形覆盖”走向“有效覆盖”,党和国家监督工作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、每个角落,监察工作规范化、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。
3、一体推进“三不”
2019年1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明确要求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构建一体推进“三不”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,单列一条作出部署。一体推进“三不”,凝结着对腐败发生机理、管党治党规律和当前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,是适用于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。一年来,纪检监察机关在严厉惩治、形成震慑的同时,扎牢制度笼子、规范权力运行,加强党性教育、提高思想觉悟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。
4、基层减负年
2019年3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“基层减负年”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贯彻落实通知作为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抓手,紧盯文山会海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。“基层减负年”表达着对基层减负问题的密切关注,受到广大基层干部拥护和期待。
5、依规依纪依法
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,职责纪定、职责法定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正确轨道上前进,必须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尺子。2019年1月和7月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《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》先后施行,为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提供了遵循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法治化、专业化水平,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上努力进步、提高。
6、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
按照党中央在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、会同15个中央国家机关,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。专项整治选择涉及扶贫、教育、医疗、环境保护、食品安全等方面的14项突出问题,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7、整治利用名贵特产谋利
名贵特产、特殊资源是一个地方的特殊名片,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然而一段时期以来,有的名贵土特产却被人为异化为利益输送的媒介。2019年1月,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“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”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,例如贵州严肃查处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中整治利用和田玉谋利问题,青海彻查利用冬虫夏草昆仑玉谋私利问题,国家烟草专卖局集中整治“天价烟”问题,银保监会严查收受纪念币(钞)、优惠办理银行卡等金融“土特产”问题,一些地区部门单位还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管理的制度规定。
8、主动投案
主动投案是2019年反腐败工作的一个特点。5月,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主动投案,成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主动投案的原省部级“一把手”。在高压惩治的震慑和党性教育的感召下,各地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的人数大幅增加。主动投案背后,是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持续震慑、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,以及理想信念的强化。在“三不”一体推进的叠加效应下,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、放下思想包袱,选择相信组织、依靠组织。
9、金融领域反腐
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,要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,对存在腐败问题的,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。一年来,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腐败案件与防范风险、挽回损失结合起来,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执行董事赵景文,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胡怀邦等中管干部,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、行长顾国明,吉林省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潘中玉等多名金融领域腐败分子落马。从总部到地方,从国内到海外,从银行到证券,金融领域反腐动作不断,效果明显,受到社会各界持续关注。
10、追逃防逃追赃
2019年1月,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“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”。一年来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织密“天网”、筑牢“堤坝”,有力削减存量、有效遏制增量。1-11月,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841名,“百名红通人员”已有60人归案,追赃金额40.91亿元人民币。完善“人、钱、证”管控制度,对党员干部外逃苗头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。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,以天罗地网切断腐败分子后路,受到人民群众关注和拥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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